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閆文麗) 記者3月17日從寧夏市場監督管理廳(知識產權局)獲悉,近日,寧夏市場監管廳依法對擅自從事專利代理業務的兩家公司給予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分別處以1600元和1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這是國家新《專利代理條例》實施之後,寧夏首次對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進行的行政處罰。
據瞭解,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是未取得專利代理執業許可、以經營為目的開展專利代理業務的行為,俗稱“黑代理”。它們有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的名字,但本身未取得專利代理執業許可。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一直是專利代理行業頑疾。
我國《專利代理條例》和《專利代理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個人未經許可,不得代理專利申請和宣告專利權無效等業務,違者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寧夏市場監管廳自2019年開展專利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以來,按要求嚴厲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專利代理“掛證”、以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為,對經營範圍含專利代理但沒有取得專利代理資質的60家機構進行通告,對企業名稱和經營範圍涉嫌專利代理行為的80餘家相關企業進行實地排查。同時規範專利代理行業行為,先後組織全區12家專利代理機構、30餘名專利代理師開展自查自糾、簽署執業承諾,約談6家專利代理機構。在監管方式上,寧夏市場監管廳正逐步從注重事前審批轉向注重事中事後監管,從被動監管轉向主動監管,從主要運用傳統手段監管轉向注重運用信息技術手段監管。